任傅之将陆之墨披在他身上的浴巾丢地上,用力地踩了两脚以泄心头之愤。
“难道哥真的不是弯的吗?”任傅之将房间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站在全身镜前照了许久,以求证自己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我穿丝绸睡衣的样子,连我自己都想上自己,如果哥是弯的,不可能不想吧?”任傅之越想越觉得陆之墨可能真的不是弯的,要不然怎么可能拒绝得了他这个大美人?
“虽说那天早上是**,但是男人嘛,晨 勃也是很正常的。”
越想越像这么一回事,任傅之泄气地坐在床边,其实他喜欢男人,最初还是因为陆之墨。虽然陆之墨在他六岁的时候就离开了乡下,后来也一直杳无音信,但他一直都记得,那个如水般温柔的男子。后来长大了,上学的时候很多女生追他,他完全提不起兴趣,即便也有男生,他还是会想着那些人远远不如陆之墨,一根手指头都不如。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对陆之墨心心念念了吧?也许连他进娱乐圈这个决定都有着陆之墨的身影,虽然一开始他更多的是想着帮家里还债,但后来也想着,如果自己做得足够好,一定能红到让陆之墨看见。
也许陆之墨看到他出现在荧屏上的时候会想:咦,这不是小时候总粘着我的小弟弟吗?竟然当上了大明星,去找他要个签名也好啊。
但结果,他没能做到足够红,陆之墨也不是要找他签名才出现的,现在看来,陆之墨还是他重返娱乐圈的靠山。
果然,哥还是强啊,无论是小时候还是现在,不愧是我心中的攻。
任傅之对于自己没有成功勾引到陆之墨有点泄气,但他并不会放弃。
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不会弯的男人,只有不会掰弯男人的男人。
任傅之胡思乱想了一整晚,迷迷糊糊间睡了过去。而陆之墨也在重新洗了一次用时很久的澡再将安然剩下来的工作收尾后,才悄悄地推开了任傅之房门,见自己的浴巾被丢地上,隐约还能看出被踩过的痕迹,微微翘起来嘴角。
“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喜欢踢被子。”陆之墨走近床边,将半掉在地毯上的空调被轻轻提了起来,给任傅之掖好被角后才熄灯离开。
第二天,陆之墨陪着任傅之去片场,可把任傅之给乐坏了,心里美滋滋地想着等会一定要好好表现,让陆之墨看到他极巨魅力的一面。
而花小菜在得知陆之墨跟着任傅之去片场后便知趣消失了,转身就跑去找费余。上回在费余别墅遇到几个十八线野模,可把他给气死了,最近一直在忙没有时间找费余算账,现在可算是有时间了。
任傅之进化妆间的时候正好遇到了刚化完妆的檬妃,也就是在圈里人气挺高的小生郑明礼。如果说真的有人如其名这个东西的话,任傅之觉得这个郑明礼倒是挺符合。每一次见到他,郑明礼总会凑近他身旁,温声细气地说:“前辈好。”
虽说郑明礼比任傅之大两岁,但由于任傅之出道早,又有影帝的头衔,自然配得上一句前辈。仔细想起来,上次两人见面也是差不多两年前了。
这回郑明礼也跑过来对任傅之说了一句前辈好,那热络的语气像是两人上次见面不是两年前而是两天前一样。任傅之对他印象还挺好,也客客气气地回了一句:“你好。”
郑明礼笑眯眯地点了点头,说:“我先出去熟悉一下场地了,失陪。”说完还给任傅之微微鞠了一躬。
说话大方得体,礼节也做得相当到位,任傅之自问是做不到的,也难怪别人越来越红。
任傅之将自己和郑明礼对比了一番,越对比越觉得自己有陆之墨当靠山真是太幸运了,得加把劲把这靠山放倒才行。
虽然有句话说靠人人跑,靠山山倒,靠自己最好,但如果能将这人和山都放倒在自己床上,结果就会不一样了吧?
没多久任傅之便化好了妆出来,正准备找郑明礼对戏,没想到布景处没找到他,反而是在陆之墨坐着那处找到了。
陆之墨一直都是那副浅笑温柔的样子,任傅之并不觉得有什么,只是觉得在陆之墨旁边掩嘴轻笑的郑明礼和他印象里有点不一样,倒像是剧本里的檬妃上身了一样,带着一股子骚气。
任傅之快步走过去,问:“你们在聊什么呢?哥。”
郑明礼起先不明白任傅之跑过来干嘛,这下听到他叫哥,惊讶问道:“你们认识?”
话是对着陆之墨问的,任傅之顿时觉得有点不高兴,又觉得自己刚刚对人如其名这个词判断错误了,便说:“哥是我经纪人。”
郑明礼啊了一声,像是带着惊奇,只一瞬又恢复了常态,说:“那前辈真是好福气呢!有个这么优秀的经纪人。”
说完又朝两人欠了欠身,往导演那边走过去了,任傅之突然觉得他有点做作。
“刚刚和他聊什么呢?哥。”任傅之声音里带着点不高兴,别扭地站在一旁问。
陆之墨扬了扬手里拿着的剧本,说:“在说今天要拍的这几场戏。”
那有什么好笑的呢?
任傅之回忆了一下,并不觉得这几场戏有什么好笑的,倒是狗血是真的。
唉,哥这春风拂杨柳般温和的气质可真是具有杀伤力,连郑明礼都被勾引过来了。要知道,郑明礼在明面上是说喜欢女的,正在等待属于他的雅典娜,但他可是听到过很多小道消息,郑明礼喜欢男的,而且还被他撞见过一次,在拍摄基地的男厕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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